§ 1.1 法定身份认证与实名办税规范
依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》,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税费缴纳、申报核验及文书送达的办税人员,须依法完成全国统一实名身份核验。
§ 1.2 办税日历依法顺延执行依据
2026年10月份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种纳税申报及划缴期限依法顺延至2026年10月26日。认证登录后系统将直接调取待缴纳清单,支持三方协议在线实时划扣。
法定提示:严禁使用非实名账号或伪造身份证书代办纳税申报业务。涉税操作记录将依法归档备查。